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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杜曜霖 攝影/李昆翰、陳駿碩 

全台灣60.9萬合法外籍勞工、5.3萬逃跑外勞,這意味著每12.5個來台移工中,就有一人逃跑。

 

惡劣的工作環境像個牢,制度成了隔絕「本」勞與「外」勞的高牆。越過高牆,《上報》記者走訪各地移工,透過專題,記錄一個個受壓迫的生命故事,進而建構出牢內、外的模樣,以解答迫使「逃跑外勞」出走的真正原因。

遇問題就找她 人稱Tantri「媽媽」

周末午後,台北車站大廳的玻璃屋頂透進一方斜陽。陽光下,三五成群的外籍移工散坐在黑白方格地上,恣意曬著辛苦工作一周,才短暫換得的奢侈時光。人群中,一只裝滿外文書的行李敞開,靜靜躺在笑鬧聲中,格外顯眼。

 

這是由印尼籍移工Tantri一手辦立的「地板圖書館」。回憶創辦過程,Tantri說,一切起於一個夢想。她用一口時而夾雜錯誤文法的流利中文說起來台前,曾聽聞無數移工逃跑、鬧事的負面傳聞。「然後我想,有真的嗎?我一定去台灣,如果真的的話,我怎麼樣做,如果不真的的話,我告訴他們,不是這樣子。」

七年前,初到台灣,接觸大量漁工的Tantri發現他們多半生活缺乏樂趣,平日就顧喝酒、鬧事,遇上勞資糾紛時,也因語言不通,求助無門。

 

為了改善狀況,Tantri利用看護工作閒暇,擔起照顧移工的責任。「我告訴他們怎麼樣好,怎麼樣不好,怎麼樣可以,怎麼樣不可以。」除了募書成立圖書館,她還創辦「KOMPIT」(Komunitas Pelaut Indonesia, 印尼海員聯盟),受印尼駐台辦事處委託,協助印尼移工調解勞資糾紛、處理各種大小瑣事。

漸漸的,移工們都喊Tantri作「Tantri媽媽」。遇到困難,就找媽媽幫忙。肩上揹負著千百人的煩惱,Tantri邊秀出載滿未讀訊息的平板,邊說起每天如何為了處理十幾個移工問題犧牲睡眠。

 

「我也不知道我回家(印尼)的話,是誰要照顧他們。」說到這,Tantri沉默了一陣,原本驕傲的神情頓時變得有些落寞。

 

如果能忍,為什麼要逃?

外籍移工在台灣,與雇主摩擦、衝突難免,但究竟什麼原因,使得移工忍無可忍,選擇一逃了之?根據「2014外籍勞工工作及生活關懷調查統計」,外勞逃跑的原因,以希望獲得較高待遇及與雇主相處不融洽為首要。

 

為深入理解背後因素,記者在訪問數位受打壓移工後,順著他們的故事,描繪出逃跑原因的輪廓。

受雇主欺辱

「剛開始只是摸我的手、頭,阿伯說我像他的女兒,我還以為找到一個爸爸。」逃跑邁入第7年、剛自首的Esa(化名)說起照顧阿嬤時,受阿伯性騷擾的往事,嘴角微微顫抖著。

 

Esa回想那一夜,阿伯因病缺席阿嬤家中晚餐,被差去探病的她,隻身走入阿伯昏暗的家中,恐懼隨前行的步伐噗通、噗通作響。

 

「然後我去到他房間,我開燈,他就拉我,抱到那個床,然後他就在上面,像強暴那樣子。」Esa使盡力氣掙脫,終於逃回阿嬤家,卻沒有勇氣向她開口。只能強壓著哭泣聲,在被黑暗包圍的房間裡,打包行李與無處宣洩的秘密。那晚她下定了決心,「我早上就跑掉。」

被堵死的求救管道

遭受性騷擾初期,Esa曾撥打外籍勞工諮詢保護專線1955尋求協助。

 

「我有打1955,他問我地址,還要照片、錄影。可是我連手機都沒有,也不知道地址是哪裡,因為證件都被老闆和仲介收走了。」

 

「我跟仲介講,仲介竟然說:『阿伯不可能喜歡你或對你怎麼樣,你沒有長那麼漂亮。』」

 

孤立無援的Esa,在1955要求舉證和仲介漠視的夾擊下,更加確定逃跑,將是她唯一的出路。

 

圖非當事人。

針對1955的限制,桃園市群眾服務協會移工服務暨庇護中心主任汪英達受訪時首先說明:「1955它只是接案單位,它沒有公權力,也不能處理,而是把案子轉給相關的勞工局。」

 

因此,當外勞撥打1955卻沒有表明要申訴時,很有可能僅被當成一般諮詢服務,而未成功錄案。即便成功錄案,各地勞工局因為工作量不勝負荷,有時外勞申訴成功,還得等上兩周,勞工局才會派人到場稽查。

 

「很多外勞下定決心、鼓起勇氣要求救,以為一打就會得救,結果要他們等兩個禮拜,每天以淚洗面,其實是很煎熬的。」汪英達說。

 

「再加上1955話務人員的訓練、處理方式參差不齊。」部分話務人員不會在外勞大吐苦水時費心分析、歸類他們的訴求,更常見的是,「有些話務人員會把案子壓下去。」

 

他表示,曾遇過女看護工遭男雇主襲胸,向1955申訴時,話務員以「這是friendly touch(友善接觸),你太over react(過度反應)」回應。

 

不單是1955,勞工局也可能將案子擋下。汪英達解釋,申訴流程繁複,每一關都有可能受阻。

他搬出最不合理的案例說明。過去有位本該在工廠工作的女工,被雇主指派從事許可外工作,要求她每周打掃四間房子。當時她拍了許多照片、影片存證,甚至將家中平面圖畫出來,結果勞工局承辦人員看了卻問:「你怎麼沒有把叫你工作的雇主拍下來?」

 

「她在雇主不注意的時候偷偷拍已經是冒著危險了,難道你要她跟雇主講,我剛剛沒拍到,你再講一次?」汪英達說起來仍憤恨不平。「如果沒有任何證據,讓勞工局同意轉換雇主太難了,即使有證據都不一定可以。」他無奈的說。

雇主轉換不易

「不管是台灣人或外國人,只要是人,工作不開心,都會有想要離職的時候,為什麼因為是外勞就不行?」台灣國際勞工協會(TIWA)專員陳容柔說。

 

根據《就業服務法》第59條,外籍移工非因特殊情形,不得自由轉換雇主。其中特殊情形包含雇主死亡、關廠或「其他不可歸責於受聘僱外國人之事由」等。

 

儘管2008年,勞委會放寬限制,使移工在本人、原雇主及新雇主三方同意後,即可轉換雇主,對於處境和Angitta相同的移工,卻幾乎沒有幫助。

 

差點就被送回印尼的Angitta回憶等待轉換雇主的日子,皺著眉說:「我等了兩個月,再一個禮拜找不到工作就要回家了。」

 

依勞委會規定,移工等待轉換雇主以60日為上限。符合特殊情形者,即便申請延長,最久也只有120日。時間一到,就會被遣返。

圖非當事人。

「我那時候很難過,沒有吃東西,每天一直哭一直哭。」一問之下才知道,住在仲介收容宿舍的Angitta,不但一時少了工作收入,還得自行負擔每天300元的膳宿費。

 

這明顯有違勞委會「原雇主若是不願讓外勞住宿家中,要求仲介代為管理,其外勞的膳宿費用由雇主與仲介雙方協議金額」的規定。「但仲介不想得罪雇主,通常不會去向雇主討這個錢。」汪英達說。

 

如此一來,面對轉換雇主期間必須坐吃山空,若不幸轉換失敗還得被遣送回國的風險,許多外勞乾脆鋌而走險,逃往一條至少操之在己的路,或許還有機會賭一個順遂的未來。

跨國高額仲介費築起牢籠

「媽媽,拜託你回家吧。」

 

「我不要跟你講話了,你總是在哭。」

 

隔著手機螢幕,單親媽媽Domary和遠在菲律賓的8歲女兒上演著日常對話。

 

「我告訴她,她必須學習獨立。留下她獨自成長很難,但我必須要走。」

 

為了讓寶貝女兒過上更好的生活,Domary強忍不捨,在女兒最需要陪伴的成長階段,離家赴台工作。行前,她簽下一筆6萬5千元的債務,才足夠支付母國仲介收取的「來台工作費用」。

但依菲律賓政府規定,仲介公司是不得向家庭類勞工收取仲介費的。換言之,Domary欠下這6萬5千元的債務,是由教育訓練、健康檢查、簽證、機票加總而成的「變向仲介費」。

 

母國仲介費用超收,台灣仲介是否從中獲利?答案,似乎早已是業界公開的秘密。

陳容柔不諱言的說,國內外仲介談合作、抽成是常事。有的仲介甚至會大方承認。但政府通常以「國外的事我們管不到」為由卸責,放任母國仲介超收成常態,使得移工往往在來台前,就揹負龐大債務。

 

移工離鄉背井,為的不外乎就是賺取較優渥的薪資。然而來台頭一年,每月薪水扣除債務及種種費用後,到手裡,卻只剩薄薄幾張鈔票。此時,若不幸遇到惡雇主,背債的移工,就像被困在金錢堆成的牢,寸步難行。

勞資權益無保障

「徵家庭看護工,每日工時10小時,全年無休。時薪:63元。」

看到這樣的徵人啟事,不太可能有人會上門應徵。

 

但若以「104年外籍勞工管理及運用調查」顯示,外籍看護工平均薪資1萬8770元,除以平均實際工時10小時,換算得出平均時薪僅有63元。

將2015年全台灣約21萬外籍看護工乘以「都不放假」比例,得出7萬6400人全年無休。

這意味著全台灣目前有7萬6400名外籍看護工,正接受著上述徵人啟事中開出的荒謬工作待遇。​

「哪有人工作是沒有講好你要工作幾小時、休假幾天的?」陳容柔說。

 

TIWA自2003年倡議將家庭看護納入《勞基法》,以保障看護工基本工資、法定休假等權益,至今毫無動靜。而勞動部草擬的家事服務法專法,也胎死腹中。

 

舊有的制度沉痾、新推動的政策又將移工權益排除在外。談起蔡英文政府的長照2.0,汪英達和陳容柔一致認為,不將移工納入長照體系,等於是放任血汗情形惡化。

 

陳容柔堅定的說:「即使到明年長照拍板定案,我們還是會繼續,要求它修法。」

逃跑了,然後呢?

悶熱午後,車停在庇護中心門口,眼前幾位皮膚黝黑、五官深邃的男子成群圍站。其中一人手握剃刀,操著熟練的手法,在另一人髮上,這裡推一點,那裡修一些。笑聲在熱騰騰的空氣裡膨脹,烘出「悠哉」二字。

 

這是北部一間庇護中心的日常。

 

居住在庇護中心裡的,有些正在等待轉換雇主、有些勞資爭議纏身,其中,也不乏曾經被冠上「逃跑外勞」之名的人。

 

這些逃離雇主的外勞,在期限內順利尋得庇護,如今安置在此,不僅接受法律協助、心理輔導、職能教育,更結識許多同鄉新朋友。對他們而言,庇護中心不只是個避風港,更像家一樣的存在。

「我們原則上,是不會收逃跑的,除非是他剛剛跑。」汪先生說,受到庇護中心安置的移工,都得經過勞工局同意,「如果逃跑超過三天,真的就不太可能了。」

 

外籍移工曠職超過三日,雇傭關係即被終止。因此,汪先生口中「跑了幾個月,不可能漂白」的逃跑外勞,若不想回鄉,只能在外流離失所,抱著不知有無明天的恐懼度日。

 

「一開始看到警察都會怕。也不想交朋友,不敢跟別人說我是逃跑的,怕被出賣。」逃跑七年來,Esa放棄的不只是法律保障,更是人在異鄉時,唯一的生活依靠。始終無法卸下心防的她,疏離了同鄉的交友圈,放假時,也不參加朋友聚會,總是一人行動。

 

談起在外這幾年,Esa說她靠著非法仲介介紹工作,常常未做滿三個月,就得轉職。生病時,也因為沒有勞健保給付,看醫生從過去的200元一下子漲到1500元,為了省錢,只能忍耐。

 

熬了七年,Esa的生活逐漸好轉,如今存夠了積蓄,將準備返鄉的她,在離台前的最後日子,與我相約印尼店。侃侃談起在台十幾年辛酸,Esa無意的在談話結束前下了個總結:「如果可以,最好是不要跑,最好是不要。」

​困住你我的牢

Esa一句「如果可以」,聽在耳裡,卻赤裸裸的反映出現實。照出台灣人兇殘的模樣。

 

「不應該是,我要過好的生活,我就必須從別人的身上扒一層皮,我才能過好的生活,那哪天,我變成被扒皮的人……。」陳容柔搖搖頭,嘆了一口很長的氣說:「最常聽到就是,你台灣人幹嘛幫外勞」,但正是這種劃分你、我的觀念,造就「沒選票,沒人權」的現實。

 

聽著她的話,我猜想,這一座座行動的「牢」裡囚禁的,或許不只是我們長期從移工身上剝奪的人權。會不會更大的可能是,在築起牢籠的同時,我們也一併的,將台灣人一直以來引以為傲的文明、法治、甚至人情,關了進去。

留下微弱的良知在黑暗中,同受困的移工,發出聲聲絕望的呼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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